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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:裁员超过20人需征求工会意见

 

    记者从江苏省总工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针对目前农民工失业现象,江苏省总工会将组织企业与职工“共同约定行动”,企业裁员需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,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。

    据介绍,“共同约定行动”通过集体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等,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的同时,督促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尽量稳定农民工现有岗位。各地工会将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裁员规定,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,裁减不足20人但占本企业职工总数10%以上的,必须提前30日征求工会和职工意见,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。

    据悉,在稳定农民工现有岗位的同时,江苏省总工会还将开展“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”,定期举办各类就业招聘活动,鼓励扶持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;推广创业培训、创业知道和小额信贷“三位一体”工作模式,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给予扶持,年内全省工会力争筹集小额信贷本金超过2000万元,小额贷款数额累计超过6000万元;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生活救助。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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